RB/T215 2017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食品检验机构要求

发表时间:2018/09/21 00:00:00  浏览次数: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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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检验检测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活动应取得资质认定。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是一项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的行政许可制度。

       本准则是对RB/T21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的补充,作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部门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评审的补充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食品检验机构要求》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和其他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检验活动的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食品检验机构的自我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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