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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现场评审常见不符合项分析

发表时间:2021/03/23 00:00:00  浏览次数: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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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评审常见不符合项分析

解读:
 ——本条款要求实验室在进行测量不确定度评估时,应识别所有可能的不确定度来源,包括抽样。即使带入的不确定度可能很小,也要通过测量不确定度的评估来确定该不确定度是否可以忽略。
 ——不确定度的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所用的参考标准和参考物质、所用方法和设备、环境条件、被检测/校准物品的性能和状态以及操作人员等。
 ——认可准则第一次提出不确定度评估时要考虑抽样对不确定度的贡献,虽然目前抽样对不确定度的影响还在摸索阶段,但实验室仍需尽量考虑。

解读:

 ——本条款是对检测实验室评估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在新版认可准则中,对评估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检测实验室和校准实验室基本一样。

 ——7.6.3条款的注1和注2对于两种特定情况做了说明。

 ——根据新版认可准则的要求,CNAS修订了CNAS-CL01-G003《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在这个文件中将原只适用于校准实验室的要求,放入通用要求中,如4.5和4.6条款,说明现在同样适用于检测实验室。而且对于CL01的要求,在这个文件中都有详细的规定,实验室在运行管理体系时也应遵守这些要求。

 ——CNAS-CL01-G003中第7章对检测实验室的要求,举例如下,其他请参见文件。

 ——对于检测实验室,7.1条款明确规定“检测实验室应分析测量不确定度对检测结果的贡献,应评定每一项用数值表示的测量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

 ——如果检测结果不是用数值表示或者不是建立在数值基础上(如合格/不合格, 阴性/阳性,或基于视觉和触觉等的定检测),则不要求对不确定度进行评定,但鼓励实验室在可能的情况下了解结果的可变性。(CNAS-CL01-G003:2019第7.2条)

 ——检测实验室在采用新的检测方法时,应按照新方法重新评定测量不确定度。

  (CNAS-CL01-G003:2019第7.5条)

 ——对于非标方法的确认,应包括测量不确定度的评估,这个要求具体内容可参见CNAS-CL01-G003:2019第7.6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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