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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评审中“记录与报告”的不符合?

发表时间:2021/04/15 00:00:00  浏览次数: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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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国家药监局于2020年5月12日发布了《关于2019年度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机构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5号),被行政处理的国家级资质认定机构占比达43.3%。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也已建立了完善的认可监督机制,定期对机构开展专项监督工作。


不管您是资质认定机构还是实验室认可机构,在监督抽查和专项监督评审中总会被评审老师开具“记录与报告”的不符合:

原始记录使用的方法标准与报告中的方法标准不一致;

原始记录及结果与报告不一致;

 原始记录缺乏溯源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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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简单了,只要您掌握了“记录与报告”不符合“十大经典案例”,就可以完美过关评审老师对“记录与报告”的审查,同时规范机构管理,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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