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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接收到样品后,需要登记的23条信息

发表时间:2023/09/20 00:00:00  浏览次数: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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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接收到样品后,需要登记的23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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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接受

样品接收后应在样品登记信息表(计算机系统)或其他类似系统中详细记录样品的信息,并张贴样品唯一性标识。
2

样品登记的信息

样品登记时至少应包括以下信息:

1)样品编号;
2)样品名称;
3)样品等级(适用时);
4)样品型号规格(适用时);
5)委托单位信息(适用时);
6)受检单位信息(适用时);
7)生产单位信息(适用时);
8)检验检测项目;
9)检验检测方法;
10)判定依据(适用时);
11)样品数量;
12)样品接收时间:
13)送样人姓名;
14)送样人联系方式;
15)接样人;
16)残样处理方式;
17)保存条件(适用时);
18)样品的危害程度(适用时);
19)样品的分装情况(适用时);
20)客户的特殊要求(适用时);
21)样品的异常情况(适用时);
22)方法的偏离(适用时);
23)其他需要登记的信息(适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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