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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发布标准变更精简认可处理政策

发表时间:2017/07/21 00:00:00  浏览次数: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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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实施了《关于〈水泥包装袋〉等107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公告》。为了方便获准认可机构,提高工作效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发布标准变更精简后认可的处理政策。政策规定,能力范围中涉及《水泥包装袋》等1077项标准的获准认可机构,其签发的报告/证书直接使用新的标准号作为检验检测的依据,获准认可机构无须向CNAS秘书处提交标准变更申请,视同上述标准已纳入认可范围内。获准认可机构可自愿选择通过监督、复评等方式变更认可能力范围。

随着标准管理改革的推进,标准整合精简工作将进一步推进。CNAS将采取同样的方式处理服务获认可机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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